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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通知

 2010-12-31 14:01:42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印发《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滘镇人民政府文件

  北府发[2010]1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滘镇关于促进顺德工业设计园发展若干扶持办法》(北府发[2009]7号)自本办法实施日起废止。

  北滘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高标准、高起点、高速度地推动广东工业设计城(以下简称“设计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北滘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北滘镇每年从镇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作为本扶持办法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执行。如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累计超过500万元,则在总额控制范围内按比例分配使用。

  第三条 北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接受申请、审核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条件以及工业设计企业资格认定等工作。北滘镇财政管理所负责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督。

 

第二章 使用对象

  第四条 申请本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北滘镇,并在北滘镇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设计以及相关服务企业;

  2.近年内无违法纪录以及无涉及重大法律纠纷。

 

第三章 企业进驻扶持办法

  第五条 鼓励企业进驻广东工业设计城。设计城硬件设施的整体形象设计、办公场所外部环境装修、水电消防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由政府负责实施。办公场所内部环境整合、办公设施及后勤管理费用由企业自行负责。

  第六条 对进驻广东工业设计城的企业,给予办公场所租金优惠。一般的工业设计企业,给予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收取50%租金,第三年起正常收费;对于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企业采取“一企一议”的方式给予租金优惠。

  企业只能在本办公场所租金优惠政策和《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办公场所租金优惠政策中两者选其一。

 

第四章 商业运作扶持办法

  第七条 鼓励设计城内设计企业积极参与提升北滘镇制造业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工作。每年从扶持资金中安排200万元作为对接专项资金。按照每份合同金额(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补贴,单笔补贴不超过2万元,单个设计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如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累计超过200万元,则在总额控制范围内按比例分配使用。申报条件为:

  1.制造企业必须是注册地为北滘镇的工业企业;

  2.设计企业必须是注册地为北滘镇的设计企业;

  3.由制造企业提出申请,需出具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第八条 北滘镇政府采购向设计城内企业倾斜,优先采购设计城内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自主创新扶持办法

  第九条 每年从扶持资金总额中安排150万元作为设计城内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如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累计超过150万元,则在总额控制范围内按比例分配使用。采用奖励、资助等方式,对设计城内企业开展以下创新活动给予扶持:

  1.设立“广东工业设计城设计大师奖”,对为工业设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设计师给予8万元的奖励,给予所属企业2万元的配套奖励,每年奖励5名。评选细则另行制定。

  2.对于获得各类工业设计大奖的企业进行奖励。获国际级奖项(红点、IF)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获国家级奖项(红星、省长杯)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获省级或以下奖项(公开赛)的给予2千元的奖励。

  3. 设计城内企业的自主研发项目获得顺德区以上各级部门认定,并给予资金扶持的,给予50%配套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4.设计城内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给予奖励,每项发明专利奖励12000元,其它专利奖励1200元,每个企业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5万元。

 

第六章 优才计划扶持办法

  第十条 每年从扶持资金总额中安排100万元作为设计城内企业优才培养专项资金。如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累计超过100万元,则在总额控制范围内按比例分配使用。

  1.对于企业组织设计师参加各类培训的,给予培训费用50%的配套资金支持(必须提供培训机构证明材料),每个企业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1万元。

  2.对于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本单位从事设计工作满10个月的,按照每引进一名补1万元的额度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限额5万元。

 

第七章 设计活动扶持办法

  第十一条 每年从扶持资金总额中安排50万元的设计活动扶持专项资金。如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累计超过50万元,则在总额控制范围内按比例分配使用。

  1.对企业在设计城内举办各类型工业设计产品展示会、品牌推广活动,每次活动给予20%的配套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2万元。

  2.对企业在设计城内举办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高峰论坛,每次给予50%的配套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第八章 担保基金扶持办法

  第十二条 在北滘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中优先支持工业设计企业进行融资,并按《北滘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贴息扶持。

 

第九章 申请办法

  第十三条 北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于每年12月份受理企业申报本年度的各类扶持资金,并进行审核,再报北滘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的,由北滘镇财政管理所按有关规定核拨经费。

  第十四条 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2):

  1.《北滘镇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扶持办法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第十章 罚则

  第十五条 企业应如实报送有关申请材料。对骗取扶持资金的企业,我镇有权追回已发出的款项,同时取消该企业三年的申请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北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期限自公布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北滘镇关于促进顺德工业设计园发展若干扶持办法》自本办法实施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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