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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重金征集会徽、吉祥物设计

 2011-03-14 11:06:20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由国家林业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花卉协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青岛世园会”)将于2014年4月至10月在山东省青岛市百果山森林公园举行。为成功举办一届世界园艺博览盛会,进一步增强青岛世园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体现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办展原则,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以下简称“青岛世园局”)特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青岛世园会会徽、吉祥物。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于2011年 3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正式启动,会徽、吉祥物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24时(北京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应征人资格

  (一)全球所有关心、支持青岛世园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需填写并签署《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吉祥物设征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应征人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转让承诺函》”),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均可成为本征集活动的应征人。

  (三)青岛世园局有权审核应征人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人不具备本规则规定的资格,或在应征人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青岛世园局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应征人的应征资格。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作品设计应充分体现青岛世园会“世界一流、中国时尚、山东特色、青岛品牌”的目标定位,作品应创意新颖,视觉时尚,充分挖掘齐鲁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以及园林艺术的底蕴和内涵,完美表达青岛山海城浑然一体的深厚的文化特色。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人有关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徽(含会徽名称)

  应征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图案简洁、明快、易识,含义明确,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

  应征作品须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纸张规格为A4纸,彩色打印,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和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应征作品须巧妙体现以下元素中一种或几种(可与图片分开体现):

  1、EXPO’14或EXPO 2014(大写或小写)

  2、Qingdao EXPO或EXPO2014qd(大写或小写)

  3、体现世园会目标定位所要求的相关理念

  (二)吉祥物(含吉祥物名称)

  应征作品应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名称须亲切生动,便于记忆、传播。设计形式须为平面彩色设计。须区别于其他博览会吉祥物。

  应征作品所用材料必须得当,工艺简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吉祥物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加源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三)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应征作品,应征人应提交包括《作品设计稿》、《报名表》、《确认函》和《转让承诺函》等四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报名表》中应包括作品名称,作品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报名表》中所填应征作品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名称的含义。

  四、应征作品提交

  (一)应征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天水路 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会徽、吉祥物征集办公室;邮编:266100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qdsyhzwh@163.com

  邮寄送达时间以主办者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主办者签收时间为准。主办者不接受除以上方式以外其他方式送达应征作品。

  (三)应征作品自应征人向青岛世园局投递或交付之日起,即视为应征人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同意接受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放弃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人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应征人可以从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官方网站(www.qingdaoexpo2014.org)下载本《征集规则》、《报名表》、《确认函》和《转让承诺函》并了解青岛世园会相关资料。

  (五)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人自留底稿。

  五、应征作品的评审和决定

  (一)青岛世园局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执行委员会拥有决定青岛世园会会徽、吉祥物设计的最终权利。

  六、奖励

  (一)会徽、吉祥物初评入围各50名,入围者均可获得青岛世园局颁发的获奖证书;

  (二)会徽、吉祥物优秀奖各2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获青岛世园局颁发的获奖证书;

  (三)会徽、吉祥物最佳奖各1名,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0元,并获青岛世园局颁发的获奖证书;

  同时根据各高等院校学生报名情况,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各5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应征人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青岛世园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青岛世园局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三)应征人在创作应征作品的过程中以及向青岛世园局提交上述应征作品时,均应对该应征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应征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之日起至青岛世园局公布最终确定的会徽、吉祥物之日止。

  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创作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青岛世园局所指定的特定人和评委会除外)披露应征作品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及其创意。

  (四)作品归属: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归青岛世园局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青岛世园局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拥有决定应征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相关应征人除根据本《征集规则》获相应奖励和荣誉外,不再获得其他费用。对本《征集规则》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青岛世园局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大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青岛世园局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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