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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川木门1万元征集“千川娃娃”卡通形象设计

 2010-10-14 15:16:41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的木制品生产企业,有24年的木制品生产历史和14年的专业木门生产经历,也是四川省专业生产实木门起步最早、规模最大的木门企业。综合实力居西部同行业榜首,在国内综合排名位列前五名,是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是国家建设部牵头组织编制的《木门窗》国家标准编审单位之一,被国家木门专业委员会连续六年评为“中国木门30强”、“木门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被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公司生产的“千川”牌木门被四川省政府授予“四川名牌”的荣誉称号。

  为更好传播“千川木门”品牌形象,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特向社会设计机构、大专院校、美术设计从业者、爱好者,公司内部员工公开征集“千川娃娃”卡通形象设计。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二、设计要求

  1、千川娃娃共2名,分别为1男、1女,年龄在5-7岁之间。

  2、极具视觉吸引力、冲击力和亲和力、形象健康、易于记忆和传播。

  3、设计线条简单,造型简洁,易于制作充气模型及宣传物料。

  4、能体现木门行业特性。

  5、能体现千川品牌主色系——绿(C:100 M:0 Y:100 K:70)。

  6、参赛稿件所绘之卡通形象需按卡通主体、千川公司安装工程师、客服经理、生产工人角色多角度或动作予以描绘。

  三、投稿形式

  设计作品应当是电脑制作或手绘的美术作品。设计作品应当注明创作思路及卡通形象的寓意。

  请将作品彩色打印稿(格式可为jpg、gif,分辨率300线,A4纸张规格,附设计文字说明)或手稿(附设计文字说明)邮寄到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注明参赛作者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获奖稿件需提供设计稿的电子版(含设计文字说明、设计稿的psd格式、设计稿的jpg或gif格式),电子版可通过E-mail发送,邮件标题请标注为“千川娃娃形象设计征集投稿”。也可携带设计作品亲自前往公司应征。

  四、版权声明

  1、参加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3、本次征集方案一旦入选,经评委会评定后按不同水平和档次奖励设计者,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或奖品后,其作品的著作权归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所有。

  4、入围作品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设计方案,并提供可编辑设计的源文件。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参加本次征集的投稿设计者或设计机构均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五、评选方式

  公司将于2011年1月1日-10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从中选出特等奖1名,入围奖4名。

  六、奖励方式

  特等奖1名:现金10000元/名

  入围奖4名:现金2000元/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 雷田雨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科技园六斗渠路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 雷田雨

  邮编:611130

  电话:028-82650505

  传真:028-82650505

  E-mail:0010100@163.com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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