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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海丝杯”海峡两岸(泉州)工业设计大赛征集

 2020-09-15 11:16:15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作为“国字号”台商区,肩负着市委赋予的打造“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的重要使命。为推动台商区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吸引集聚两岸优秀工业设计人才,搭建两岸工业设计人才“第一家园”,服务台商区乃至泉州市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现决定举办“首届“海丝杯”海峡两岸(泉州)工业设计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设计赋能·新城创未来

二、赛事时间

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台港澳办
主办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承办单位: 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四、比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
海峡两岸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

(二)赛事类别
大赛设置“智造+科技创新”组和“非遗+文化创意”组两个组别。
1.“智造+科技创新”组:以台商区智能交通、健康医疗养生、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为主要设计创新方向,面向海峡两岸征集创新设计作品,包括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结构应用创新等,体现先进技术对未来社会与生活带来的颠覆性变化。
2.“非遗+文化创意”组:以文化引领产品创新,围绕台商区海丝艺术公园、八仙过海、洛阳桥等重点旅游项目,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景观、工艺美术等文化特点,用创新的手法为台商区设计具有特色的IP形象(可单个或多个为一个系列),结合木雕、石雕、3D打印、树脂等材质衍生设计出周边系列产品或文创礼品,如桌面摆件、手持玩物等。要求将地方文化元素、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相结合,风格大胆创新,后期方便实现批量生产销售。

(三)参赛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2.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个人或团队)参赛;同一件作品仅能参加一个组别。
3.若作品获奖,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将依照报名系统中主要参与人员生成。主要参与人员最多可填写4人,填写顺序即为证书上获奖者排序。
4.报名信息须如实填写,一经提交不可修改。如参赛者在提交后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的,组委会有权不进行任何修改;如出现虚假信息,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
5.为保障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赛事规则及作品实际情况,调整作品的参赛类别。
6.仅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具有参赛资格,但不可重复报名。为避免重复报名,请于报名前与相关参与方确认。若发现重复报名,由此引发的荣誉及奖金归属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重复报名的双方无法在组委会规定时限内协调一致,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

(四)报名方式
参赛者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海丝杯工业设计大赛)或登录大赛官网( www.iden.cn)进行在线报名,并按大赛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作品提交。

(五)作品提交要求
1.提交800mm×600mm 竖式版面1 张(用于作品初评),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档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2.提交8张以内的详情图,上传时请将图片以JPEG 格式分页上传(每页720*540px,分辨率为72dpi,大小不超过6MB),演示内容应包含作品主题、参赛作品整体和关键细节效果图、结构示意图及相关设计说明。
3.参赛作品演示视频,mp4格式,控制在60s以内,不超过50MB,此项不作为参赛必要提交资料。
4.竖式版面、演示文稿、作品视频内容应包括“首届‘海丝杯’海峡两岸(泉州)工业设计大赛”的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示、图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智造+科技创新”组
1.金奖1名,参赛主体获奖金7万元、奖杯和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2.银奖2名,参赛主体获奖金3万元、奖杯和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3.铜奖3名,参赛主体获奖金1万元、奖杯和荣誉证书,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4.优秀奖9名,参赛主体仅颁发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5.人气佳作奖3名,参赛主体仅颁发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二)“非遗+文化创意”组
1.金奖1名,参赛主体获奖金5万元、奖杯和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2.银奖2名,参赛主体获奖金1万元、奖杯和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3.铜奖3名,参赛主体获奖金0.5万元、奖杯和荣誉证书,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4.优秀奖9名,参赛主体仅颁发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5.文创新礼奖10名,参赛主体仅颁发荣誉证书,若为团队参赛,团队成员皆颁发荣誉证书,并注明团队参赛。

(三)优秀组织奖
为鼓励两岸有关高校和社会组织积极组织发动参赛对象参赛,特设优秀组织奖5个,每个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同时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四)成果转化奖
鼓励参赛主体积极与企业对接,将其设计成果落地台商区企业进行转化,成功转化的“智造+科技创新”组金奖、银奖获奖主体政府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落地资金奖励;同理,“非遗+文化创意”组金奖、银奖获奖主体政府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落地资金奖励。

(五)补充说明
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经过大赛组委会研究,以上奖项可以空缺;所有奖项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人气票选环节各作品票数换算分数将累加至终评总成绩。

六、赛事安排

(一)筹备阶段
7月底,做好大赛启动筹备工作,包括大赛活动方案、组织机构、组委会、终评专家、活动内容、在线通道等。
(二)发布启动
7月30日,大赛进行在线发布,启动各项组织征集工作。
(三)宣传征集
1.采取“双线开展、两岸并进、重点突破”模式进行赛事宣传发动推广(详见附件2)。
2.参赛主体需在10月13日前登陆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海丝杯工业设计大赛)或大赛官网( www.iden.cn)报名,提交承诺书和参赛作品。
(四)作品初评及入围结果公示
10月16日前,组织初评专家组,采取“推荐”或“不推荐”的方式进行第一轮网络评审,每组优选出50件设计作品进入第二轮评分评选;
10月20日前,组织复评专家组开展第二轮网络评选工作,以“百分制”方式对作品图文进行在线评分,按分数高低及专家讨论意见,评审出每组最终15件作品进入下一阶段公示,并递补10件作品作为后补。
复评结果于10月下旬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公示期间经查实发现有违规作品,取消入围资格,由备选作品顺势递补。
(五)人气票选
10月下旬,由大众对二个组别各15件入围作品进行为期5天的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评选出“智造+科技创新”组人气佳作奖3名,“非遗+文化创意”组的文创新礼奖10名,每件作品人气票选环节的票数将换算为分数累加至终评总成绩。
“智造+科技创新”组每件作品分数转换方式:票数最高作品给予基准分为1分,本组其余作品分数=(本作品实际得票数÷本组最高得票数)×100%。“非遗+文化创意”组换算方式同上。
11月中旬前,获得终评资格的作品运至台商区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打印制作无法提供实物、样品或模型的参赛作品。
(六)现场答辩
11月中旬,成立终评专家组,邀请海峡两岸工业设计的专家作为评委。邀请“智造+科技创新”组与“非遗+文化创意”组各15名入围答辩的参赛者到台商区进行现场答辩,专家组根据终评答辩及作品实物情况进行评分,评选出每组获奖建议名单,大赛组委会对获奖建议名单复核后确定获奖名单。
(七)颁奖、展示及对接活动
11月中旬,举办首届“海丝杯”海峡两岸(泉州)工业设计大赛颁奖仪式、“走进台商·创意新城”泉台两岸产业创新设计对接会、“一对一、面对面”专家企业问诊、“设计赋能·新城创未来”成果展等活动,并邀请两岸行业专家学者、获奖者、设计新秀出席现场。实际开展时间根据疫情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七、人才支持措施

(一)政策方面
大赛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落地泉州后,项目第一核心成员纳入泉州“港湾计划”高层次人才建议人选进行管理和服务,经确认后,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人才的具体层次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确定。
(二)成果孵化
8月至10月,由市工业设计协会组织相关企业与青睐的作品及参赛者提前对接,促成技术与制造的对接,将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专利保护
对于符合专利申请要求的入围概念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免费为之申请专利,更好地保护大赛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八、成果管理

1.“智造+科技创新”组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设计者所有;“非遗+文化创意”组的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组委会所有。
2.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3.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

九、其他事项

1.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此次大赛统一采取在线报名的方式征集作品,请所有参赛者登陆大赛指定官方报名通道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作品和承诺书。
3.入围终评答辩的参赛者(团队则委派1人),统一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统一安排食宿,参赛者依据交通票据到大赛组委会申请部分补贴,无票据证明者不提供补贴。
4.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大赛组委会在官网上发布的消息和通知为准。所有评审结果等重要通知将通过官网及报名系统进行发布,请参赛者密切关注以上信息管道。若因参赛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的,所有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5.参赛者的作品一经提交,则默认同意以上条例,大赛主(承)方保有对比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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