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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游县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2011-08-24 13:05:14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为进一步打响“文化古都、产业新城、山水龙游”金名片,有效提升龙游城市品牌和形象,展示龙游特色城市魅力,提高龙游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龙游县委、县政府全面启动城市形象标识征集、设计和推广工作。现面向县内外公开征集龙游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形象宣传语,具体征集规则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龙游县城市形象标识;

  (二)龙游县城市形象宣传语。

  应征者可同时参加以上两项征集,也可只参加其中一项征集。

  二、征集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信件以收件邮戳为准)。

  三、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龙游“万年文明、千年商帮、神秘石窟、姑蔑古国”的历史传承、文化底蕴以及“文化古都、产业新城、山水龙游”目标定位。

  (二)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三)形象标识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宣传语要提供创意思路说明。

  (四)应征人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五)形象标识应提供书面稿件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方格网图案一份,缺份无效;均按A4稿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提供电子文件光盘。

  (六)投稿人的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须单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

  四、作品提交

  本次征集采用直接送达、邮寄和网上投稿等方式投稿,信封(主题)上注明“应征龙游城市形象标识、宣传语”字样,寄送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城太平西路2号,收件人:龙游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电话:0570-7021401,电子邮箱:957329142@qq.com。为确保书面稿件接收,请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投递;直接送达的,以回执方式确认;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

  五、评审流程

  分为入围初评、复评、审定三个阶段,我们将邀请相关领域的领导、专家和市民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六、奖励标准

  (一)作品一经采用,城市形象标识奖励人民币30000元,城市宣传语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如果没有一件完整的作品被采用,但参赛作品对下一步龙游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形象宣传语重新进行设计有借鉴和启发作用的,设立入围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 元。

  (二)入选奖和入围奖作品的作者将获得本活动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一)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龙游县委宣传部所有。龙游县委宣传部有权对获奖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二)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四)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金的税金和作品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本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投稿。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游县委宣传部所有。

  (七)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八)详情请登录 “浙江龙游政府信息网www.longyou.gov.cn”查询。

  中共龙游县委宣传部

  2011年8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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