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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次举办“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活动

 2011-08-05 08:00:57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个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探索和建立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制度,激励和引导全国设计产业界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设计服务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迎战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决定从2011年起,每年度开展评选“中国设计业十佳”活动。

  一、 活动意义

  “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活动于2011年7月初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通过大力表彰在国内设计产业化进程中做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积极推广设计产业化的先进模式和经验,努力营造设计产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从而有效地促进国内设计创新进程,整合设计优势资源,更好地发挥工业设计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全社会对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本项评选活动得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指导、多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及各省市地方工业设计协会的大力支持。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将利用门户网站并联合《设计》杂志持续公布参评单位及个人,同时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科教频道、央视华人频道、环球家电网、视觉中国等多家权威媒体合作,开设系列专题报道、发布品牌广告,获奖者将编入《中国工业设计年鉴》。颁奖典礼将于2011年10月在杭州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工业设计周举行。

  二、奖项设置

  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组委会将对申报参评的单位和个人评选出如下奖项:

  l 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服务机构

  l 2011年度中国十佳最具潜力企业设计中心

  l 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创新型企业

  l 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教育工作者

  l 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推广杰出人物

  三、申报办法

  (一)参评条件

  凡符合“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活动参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具体参评条件请参见《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方案》,请各参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并结合实际情况如实申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专业协会、社团、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向组委会推荐参评单位和个人;

  2、自愿报名:申请参评的单位和个人,持上级单位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向组委会提交报名材料。

  注:同一单位推报的同一奖项参评人选仅限1名(属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理事单位以及企业、院校等独立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参评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印刷版两种方式。

  (三)时间安排

         所需相关报送材料请登录中国工业设计协会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chinadesign.cn),请申报参评的单位或个人按通知要求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敏 刘惠荣

  电 话: (010)64163104 64174928

  传 真: (010)64177996

  邮 箱: sl@chinadesign.cn

  地 址: 北京工人体育场3看台3012室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秘书处(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 100027

  特此通知。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组委会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1、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方案

  2、2011年度中国设计业十佳评选所需上报材料

  3、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创新型企业申请表

  4、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服务机构申请表

  5、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教育工作者申请表

  6、2011年度中国十佳设计推广杰出人物申请表

  7、2011年度中国十佳最具潜力企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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