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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3万元征集LOGO标志和形象推广语

 2010-07-22 10:12:20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一、应征作品内容

  两江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两江特色,力求反映两江地域特色和新区特点,充分体现“搏浪远望、后来居上”精神,充分反映两江人民和谐、团结,求发展的时代要求,充分展现重庆浓厚的文化底蕴和两江独特的人文精神,充分体现中国特色、重庆风格、两江风采的基本要求。

  2、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3、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作品设计要求

  (一)对两江新区LOGO:

  1、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2、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开或16开。

  (二)对两江新区形象推广语:

  1、作品要精炼易记、有震憾力、吸引力和潮流感,语言简练,内涵深厚,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

  2、作品应为原创,如沿用已存在的形象推广语,须经过全面修饰。

  3、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附简短文字说明。

  4、作品要充分体现两江新区的基本内涵和鲜明形象。

  5、作品可以不按常理创作但一定要有道德标准,不能有不好的谐音或寓意。

  四、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及奖励。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各类城市LOGO和推广语,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LOGO和推广语相同或者近似。

  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5、应征作品必须把①两江新区的核心要素——长江、嘉陵江;②重庆两江新区英文表达——chongqing liangjiang new area(可根据设计稿的实际情况采用小写的形式);③专为两江新区设计的图案等有机融合到所创作的LOGO中去。

  6、设计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保证其作品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当所有法律责任。

  7、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查询两江新区官方门户网站www.liangjiang.gov.cn。

  五、征集范围

  海内外热爱创新、支持西部建设事业,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者(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六、两江新区LOGO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交稿步骤

  1、征集截止日期: 2010年8月20 日

  2、提交本活动官方邮箱:liangjiang20100618@163.com

  3、本活动线下交稿地址:邮编:401147 地址:重庆星光大道1

  号星光大厦A座 两江新区管委会征集办公室 电话:+8623 86682986

  4、设计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七、征集活动进程

  1、2010年7月13日——2010年7月19日

  通过媒体公开面向全球征集两江新区LOGO设计。

  2、2010年7月20日——2010年8月20日(截止)

  (一)、通过各大媒体进一步宣传推广此次创意活动

  (二)、通过媒体发布任务,期间争取募集到1000种方案,初步筛选出50个有价值的LOGO形象方案和30个形象推广语方案进行社会公示,再进行网络投票各选出入围作品10件。

  3、2010年8月21日——2010年8月28日

  由两江新区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入围设计作品进行评定,评选过程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获奖作品在“两江新区”门户网站www.liangjiang.gov.cn及重庆日报向社会公布。

  八、奖励办法

  1、对最终入围的20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评选出以下奖项①两江新区LOGO奖项:

  最富创意奖1名(10000元人民币)

  最佳设计奖1名(10000元人民币)

  最具人气奖1名(10000元人民币)

  ②两江新区形象推广语奖项:

  最佳推广语1名(10000元人民币)

  入围奖16名(1000元人民币/人,其中包含推广语)

  2、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4、本次活动所有作品均不向设计者收取任何费用。

  九、应征作品的权属

  1、被评审确定为两江新区LOGO和形象推广语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归两江新区管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两江新区管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两江新区管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同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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