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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冬运会征集会徽、吉祥物

 2010-07-06 09:00:41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经国务院与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决定,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将于2012年1月在吉林省举行。为筹办好本届赛事活动,赛会筹委会特向省及全国广泛征集“2012年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主题口号”设计方案。

  本次征集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统一评定,最终结果将通过2012年第十二届全国冬运会组委会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全国冬运会官方网站公布。

  一、设计要求

  (一)会徽

  1、体现“吉林省”承办“2012年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2、体现吉林省地域文化特色。

  3、体现冬季体育运动项目的动感,艺术与运动完美地结合,寓意深刻,表现力强;

  4、造型美观大方,不超过三色;

  5、图案可写实,可抽象,具有时代感、立体感,简洁明快,并易于制作。

  (二)吉祥物

  1、以具有吉林省代表性的动植物为主要元素进行创作,以拟人化的手法表现出预祝2012年全国冬运会圆满成功;

  2、造型要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形式新颖;

  3、造型简洁,应方便印刷及制作模型等拟人化展示;

  4、吉祥物应设计出名称;

  5、应设计出拟人化的吉祥物具有冰雪运动项目的形态(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北欧两项)。

  (三)宣传画

  1、宣传画为一套4幅,单幅印刷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

  2、每件作品均必须具备主标题“2012年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要求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色彩明快、图文并茂;充分体现团结拼搏、健康向上的体育精神,突出吉林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具有较强的观赏性。

  (四)主题口号

  1、具有时代特征,文字优美简练,琅琅上口,不超过20个字;

  2、充分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精神;

  3、表现吉林省和长春、吉林两市独特文化底蕴与人文精神;

  4、体现冰雪体育的主题;

  5、充分表现“办一流盛会,颂和谐中国”的主题。

  二、投稿方法

  1、设计稿须提交纸质文件各三份(应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附在相应征集表格之后,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电子文件一份(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光盘投送者需在光盘表面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法。

  2、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方案一经录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2012年全国冬运会组委会所有。

  4、投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0年8月15日止。来稿者请将设计稿密封寄至以下地址:

  2012年全国冬运会组委会宣传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顺街1202号

  邮编:130022

  邮寄稿件截止日期以寄发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方注明“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主题口号设计”。长春市投稿者可直接送到全国冬运会组委会宣传部。

  三、奖励方法

  为了鼓励设计者对2012年全国冬运会的支持和参与,本次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主题口号征集活动特设如下奖项:

  1、采用会徽、吉祥物各1幅,宣传画1组(4幅,可由筹委会组合产生)。每幅(组)奖励设计者人民币1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入围会徽、吉祥物、宣传画稿件各10幅。每幅奖励设计者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入围主题口号10条,每条奖金500元。

  以上奖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和其他费用自理。

 

  2012年全国冬运会组委会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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