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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TISDC 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火爆登场

 2010-05-11 14:14:15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活动目的

  鼓励国际间学生创意设计交流,发掘新生代创意设计人才。

  主题说明

  根Fundamental

  根是安静的奋发、沈静的思索、绽放的联想。

  回归设计最初本质,看见根本价值,展现属于自己的创意。

  从追本溯源关怀周遭,深耕最基本的力量向上成长,根是一股看不见的强大力量!

  参赛资格

  限定国内外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校学生(以网络截止报名时间为准,须为1984年5月22日之后出生,年龄26岁以内)

  参赛类别

  分成产品设计类、视觉设计类、数字动画设计共三类

  参赛作品

  能表达竞赛主题「根」之创意设计。

  参赛时间表

  活动时间

  报名截止

  2010年 5月 22日(星期六)24:00 (GMT+08:00)

  初选作品送件截止

  2010年 6 月 8日(星期二)17:00 (GMT+08:00)

  以邮戳为凭

  初选

  2010年 7月 8日(星期四)

  产品设计类入围者模型送件截止

  2010年 9月 15日(星期三)17:00 (GMT+08:00)

  决选

  2010年 9月 30日(星期四)

  颁奖典礼

  2010年 12月 4日(星期六)

  得奖作品展览

  2010年 12月 3日至 12月 31日

  报名费用

  免缴报名费。

  参赛程序

  (一) 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10年4月1日(星期四)至5月22日(星期六),23:59(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报名方式

 

 

  (1) 欲报名者,请至「2010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专属网站填写在线报名表http://www.tisdc.org

  (2) 完成报名手续后,系统会寄发【报名表】、【参赛编号标签】及【信封贴纸】至报名者之E-mail信箱 (为避免数据传送无误请于报名时填入经常使用之E-mail信箱,执行单位将会以此信箱传送比赛相关消息)。

  (二) 初选 –送交作品程序

  1. 缴交设计图说

  A.【产品设计类】

  .设计图说含设计表现图、文字说明等,请以A3尺寸(420×297mm)裱板呈现,以英文为主,中文为辅,于裱板上的文字说明应在各50至100字以内。

  .裱板以2张为限(总尺寸不得超过840×594mm),且两张作品需自行装定,方法如下所示。

 

 

  .送件

  请在作品正面及背面右下角贴上参赛编号标签。

  B.【视觉设计类】

  .作品尺寸无限制,以平面作品为主,唯长度勿超过180公分,宽度须40公分以上。

  .无须裱板,唯作品需自行包装完整以确保作品运送安全。

  .光盘内容

  (1)作品电子文件光盘,内含作品电子文件(A4尺寸/350dpi/CMYK/TIFF)

  (2)设计者照片。(尺寸210×297mm,分辨率300dpi)

  (3)50至100字以内作品说明,英文为主,中文为辅。(档案格式为:.doc/.txt)

  送件

  请在作品正面及背面右下角贴上参赛编号标签与注明参赛编号之CD寄送。

  C.【数字动画类】

  .影片长度30秒以上,以5分钟为限。

  .动态分镜图说、文字说明等,请以A3尺寸(420×297mm)裱板呈现,以英文为主,中文为辅,于裱板上的文字说明应在各50-100字以内。

  .作品说明裱板以4张为限(总尺寸不得超过1680×1188mm),且裱板需自行装定,方法如下所示。

 

 

  光盘内容

  (1)DV格式录像带(以5分钟为限),档案格式为.mpeg/.swf/.mov/.avi档案,另剪接1分钟精华片段,请将完整档案及精华片段档案共同烧录在PC格式光盘(CD-Rom、DVD-R)一份。

  (2)设计者照片。(尺寸210×297mm, 分辨率300dpi)

  (3)50至100字以内作品说明,英文为主,中文为辅。(档案格式为:.doc/.txt)

  送件

  请在请在作品正面及背面右下角贴上参赛编号标签与注明参赛编号之CD/DVD寄送。

  * 为保障参赛权益,参赛作品请以上述规格送件,并请将报名表打印后与具签名之切结书、学生证复印件与贴上卷标之作品一起寄送参赛并使用网站寄发之信封贴纸,规格不符者将会影响参赛资格。

  2. 学生证明于寄件时应同时缴交学生证明。如学生证正反面复印件、在学证明等足以证明学生身分之文件。

  3. 缴交切结书

  为保障智能财产权,裱板所使用之图片若非自行创作,须取得原著作人同意。请参赛者上网下载切结书格式,连同裱板一同缴交。

  4. 送件时间

  (1) 参赛者必须于6月8日(星期二),17:00(GMT+08:00)前,将作品依参赛类别亲送或邮寄至:

  2010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执行小组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文化创艺产学中心106台北市大安区青田街5巷6号3楼

  (三) 决选 –产品设计类送交作品程序

  1. 请缴交以1:1或等比例缩小之精密模型(缩小模型不得小于50立方公分),执行单位将补助产品设计类(专业组及学生组)入围者作品模型制作费NTD.20,000元整(含税)。

  2. 作品光盘片内容含下列项目:

  a. 作品表现图3张。(尺寸210×297mm, 分辨率300dpi)

  b. 设计者以创意手法,阐述或表现参赛作品设计概念及得奖感言各三分钟以内,此为评分重要依据,请参赛者务必缴交。(档案格式: .mpeg/.swf/.mov/.avi)

  c. 50至100字以内作品说明,英文为主,中文为辅。( 档案格式:.doc/.txt)

  d. 设计者照片。(jpg档案尺寸210×297mm, 分辨率300dpi) 请于9月15日(星期三),17:00(GMT+08:00) 前,亲自送达或邮寄至:

  2010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执行小组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文化创艺产学中心106台北市大安区青田街5巷6号3楼

  * 为保障参赛权益,请将报名表打印后与作品一起寄送参赛。

  评选作业

  1. 评选分为初选及决选两阶段

  a. 第一阶段初选依照参赛者所提供之原作或图样裱板为依据,由评选委员会选出30件作品晋级决选。

  b. 第二阶段决选,产品设计类采作品模型及光盘作品评选;视觉设计类及数字动画类则依原作进行决选。

  2. 评审标准

  以创意出发,力求突破,切合主题并能表达主题概念与美感的设计。

  A.产品设计组

  创意 50%

  美感 20%

  设计完整性、切题性 20%

  图面表达 10%

  B.视觉设计组

  创意 50%

  构图、美感 10%

  完整性、切题性 20%

  技巧 20%

  C.数字动画组

  创意 50%

  美感 20%

  完整性、切题性 20%

  技术性 10%

  3.执行单位将邀请国内外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初、决选评审团进行评选颁发奖项

  1. 年度大奖 1名: 奖金新台币四十万元,奖状一纸

  2. 金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二十五万元,奖状一纸。

  3. 银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十五万元,奖状一纸。

  4. 铜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状一纸。

  5. 佳作若干名:奖金新台币一万元,奖状一纸。

  6. 赞助单位特别奖若干名。(依实际赞助单位赞助金额而定,并颁发奖状一纸)

  *得奖名次将视参赛作品之质与量调整奖项;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专属网站及国际媒体上,以提供台湾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案之相关洽询。

  注意事项

  (一) 关于参赛者

  1.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予退件。

  2.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团队参赛,参赛件数不限。

  3. 初审、决审阶段在奖项公布前,同一作品已发表、曾在其它比赛获奖或正在评审中,参赛者皆应主动告知,作为评审之重要参考依据。

  4. 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之详细资料,作为日后公开报道与展示之用。

  5. 维护参赛者之智慧财产权,建议入围者缴交模型前先申请专利。

  6. 寄件模型为参赛作品,为避免进入台湾海关时间较长,影响作品到达时间;参赛者于寄件时勿将作品价值填写超过50美元,且自行负责缴纳通关时所产生之所有费用。

  7. 获前三名得奖者须亲至颁奖典礼受奖;若未到场之得奖者所获该奖项之奖金 (含税),将以7成支付。且得奖者,需自付参加颁奖典礼之旅费及来台相关手续费用。

  (二) 关于得奖者

  1. 在公告得奖三年内,获奖者及其作品应配合参加相关展示活动。

  2. 得奖者须依税法规定课税。(台湾地区参赛者扣除10%所得税,其它参赛者扣除20%所得税)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将作为台湾国家图书馆-中和分馆之典藏。

  3 得奖金额超过10万元之参赛作品,不另行补助模型费用。

  (三) 关于获奖资格取消

  1. 获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著作权等相关法令,经法院判决确定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及奖状。

  2. 获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及奖状。

  3. 获奖作品在后续商品化及营销行为若有损大赛精神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及奖状。

  联络方式

  2010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执行小组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文化创艺产学中心106台北市大安区青田街5巷6号3楼

  TEL/ 886.2.7734.5600 / 7734.5598

  FAX/ 886.2.2322-5042

  官方网站: www.tisdc.org

  E-mail & FACEBOOK : ccic.ntnu@gmail.com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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