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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00:00:00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穗工信函〔2018〕784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总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领域

重点面向装备制造、都市消费、电子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域,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类进行认定,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要求

  1.工业设计企业

(一)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设计服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应用“互联网+”模式程度比较高,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四)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五)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全省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六)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8项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七)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一)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所属工业领域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工业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四)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全市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六)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七)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八)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8项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九)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单位向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单位名单,于6月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

编辑: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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