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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深圳)国际工业设计周 征集

 2009-11-16 10:03:17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快霉了,该晒一下了吧!
    趁这个有阳光的温暖冬日
    把压在箱底的宝贝翻出来
    与好朋友一起分享
    那份真诚而愉悦的快感吧!
    你只需要提供
    你本人觉得最想晒的,最有趣的,
    与创意设计有关的
    设计,文字,物品,照片,草稿… …
    什么都可以
    只要是来自你心底里最想晒的

    我们将为你提供
    一个阳光充沛的
    前所未有的独特展区
    共同来分享
    我们埋藏在心底里久违的最爱吧!

   

 展览主旨:分享最爱……

 展览项目:晒---我最想晒的设计分享展

    展览分享:晒---我最想晒的设计分享会

    征集时间: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3日

    开幕式暨展览分享会:2009年12月4-7日

    展览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838号设计产业园

    诚邀对象:愿意一起参与,一起分享,一起展示的各专业设计师,艺术家,潮人,达人,任何人 作品提交:

    1.每位参展者限交一件最想晒的作品(作品必须是参展者本人主创的作品)。
    2.所有参展作品只接受电子文档。
    3.电子文档尺寸大小为A4(210×285mm)范围,350dpi,CMYK,JPEG格式。
    4.所有参展者请务必清晰填写好个人详细资料,作为附件与作品一起提交。
    5.为让观者更好的理解作品,请用简短精炼话语说明“晒”(分享)的理由,作为附件与作品一起提交。

    参展规则:

    1.所有参展作品一律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以备其他所需。
    2.主办机构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或道德有侵犯的,带有血腥暴力的,恐怖淫秽的作品。
    3.鉴于展览场地与人力资源有限,主办机构有权对作品作出适当的甄选展出,敬请谅解。

    版权说明:

    参展者的设计著作版权归作者个人所有,
    参展者的参展作品必须是参展者本人主创的作品。
    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机构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后果; 
    参展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展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主办机构拥有对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版权)、收藏的权利。

    宣传推广:(拟邀)
    大众媒体:(排名不分先后)
    深圳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南方都市报、蛇口消息报

    网站媒体:(排名不分先后)
    99艺术网、深圳新闻网、深圳文艺网、深圳设计网、南山文化网、设计在线网易、视觉中国、东方视觉、中国当代艺术网、中国艺术设计联盟、深圳之窗、设计联盟、中国艺术网、中国设计联盟、设计之窗、深圳南山网、BILLWANG网站、DDC网站、视觉同盟、设计艺术家、工业设计前沿、艺术与设计

    联系方式: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838号设计产业园金栋一楼 
    邮编:518000
    电话:+86  755  83752713 
    传真:+86  755  25327008
    QQ:371266781
    电邮:longwen@vip.163.com 

 本次展览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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