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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设计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2011-07-07 09:23:31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创意是设计的灵魂,没有了创意,设计将失去生命的活力;而如果没有权利保障和法律规范,创意设计势必被扼杀在摇篮里。知识产权专家王军律师,近日受北京国际设计周的邀请做客UCCA,交流创意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

  法律无法直接保护创意

  “一个作品的衍生和发展大概由三个阶段的人来完成。”王军将设计创意的人群分为策划、设计和推广,“首先是导演、广告策划人、项目企划人、策展人、创意总监,他们是出点子的,不会规划设计的具体内容;第二类是服装、建筑、动漫、广告、家居等设计师,他们要把具体创意策划的概念形成具体的产品和作品,他们是作品的缔造者和完成者;第三类是工作坊、模具厂、制造商、代理商,他们要做的是把作品进行商业化传播,最终推广出去。”

  王军表示,无论是哪个阶段的工作人员,都要注意,法律无法直接保护创意,“一个作品的诞生,从创意到研发、设计,只有在形成特定作品呈现之后,法律才能保护。如果只是一个想法、一个思路、一个意念,法律是无法直接保护的。”

  王军以北京奥运会的“大脚印”烟花为例,“我们都知道,通过脚步丈量来传递奥运精神,是一个传统的方式。当时设计者提出,把这个理念借鉴到传统的艺术表现上,通过烟花的形式,表现奥运走到我们身边的感觉,这是一个创意的想法。但是只有具体实施之后,才能变成一个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拥有著作权。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个表达载体和形式,才能受到保护。”王军解释说,如果作品停留在创意阶段,就可以受到保护,就会扼杀创新,“比如同一个大脚印的创意,可能引发出灯饰、喷泉的作品,但是如果早早在创意阶段就开始受到保护,那形式上就很难创新了。”

  抄袭与借鉴是可识别的

  王军认为,抄袭与借鉴的区别在于,抄袭是“把你的变成我的”,而借鉴是“参考你的想法”。《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统称抄袭。指将他人的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而英美字典里,把借鉴称为“用于参考”。

  王军也对于两者的法律界限做了划分,“抄袭就是照搬作品或者仅仅对于作品‘改头换面’,把甲对乙换成A对B,但本质和核心内容还是原有的;或者是‘引用’但视为己出,意思是我们把参考资料直接拿来使用,没有注明出处和来源,从而被误以为原创。另外,著作权的特征是,两个人在相隔万里的地方各自创意,最终恰巧形成一模一样的创意作品,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所以我们在谈到抄袭时,必须有接触,比如作品已经公开发表,或者说从市场上可以买到,造成接触的可能。而作品的重要特征、核心元素有实质性相似,也被认定为抄袭。以上判断标准都要基于一般公众的认知察觉,不能基于设计人员、技术人员的角度。”

  “借鉴一般指参考别人的设计思路、风格,但表现手法不同,核心特征有异,最终形成自我的独到之处,并基于一般公众都认为不同。”王军说,“意大利知名汽车设计公司的设计总监曾说,抄袭和借鉴有很大区别。借鉴是在了解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然后形成我自有的东西。所有的汽车产品,所有的厂商都在相互借鉴,它的优点是什么,怎么移植到我的产品上,这跟抄袭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支招

  当碰到命题设计……

  设计师在进行创意时,经常会遇到命题作文,这样一来,近似的可能性就会很大。王军举例说,“一家设计机构和一位设计师共同竞争武汉的广场雕塑项目,当时的要求是做双人雕塑。同时投稿后,设计机构的方案被选中。但雕塑落成后,设计师把设计机构告上法庭,声称其侵犯了自己作品的知识产权。最终双方拿到庭上的证据中,有一份是同一张老照片,他们都是依据一张老照片生发出雕塑的灵感。这时法庭除了要搞清楚两人是否有接触,还要进行隔离比对。也就是排除作品和照片的相同部分,分别对两方作品区别于照片的不同之处进行对比,再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当师生存在分歧……

  “在学校里出现的版权问题,与平时我们解决的商业问题有所不同。相比于大规模企业,相对于单一的创作个体,比如学生、设计师自己,也需要增强法律意识。”王军列举了两种在校园中常见的著作权问题,“一种是老师拿着学生的作品,直接去出书、做展览,甚至在学生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作商业用途;另一种是老师把自己的创意想法告诉学生,由学生完成,之后,两人之间会对著作权产生分歧。”


  对于第一种情况,王军解释道,学生们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著作权就应该归学生个人所有,未经许可,其他人不可以公开发表、传播和用于一切商业性用途,“如果基于推广的需要,学生至少要向学校提出署名。而署名权和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是可以分开的。如果注明作者姓名,是可以进行合理使用的。”对于第二种情况,王军表示,“如果是老师完成创意,并指点学生修改,那么老师应该享有大部分的创作成果。或者说,老师至少可以作为合作作者拥有自己的著作权。”

  当分享个人创意……

  “一般情况下,我们尽量不要与他人分享我们的创意,如果一定要分享,也一定要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王军建议,“比如我们在向对方交设计图时,一定要在图上标明‘圆圈C’,最好印上水印,或者保密的标识,还要注明作品的完成时间,以证明作品、版权归你个人所有。另外,对方接收时,你需要让对方做签收,证明双方有接触和交流。另外,在对创意进行研讨时,最好做录音、录像。之后一旦发生侵权问题,这些准备对于诉讼都会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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