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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产业政策酝酿“中国创造”华丽转身

 2010-12-06 14:54:29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人民网12月4日电 2010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落实贯彻《指导意见》、将发展工业设计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手段之一的主题,2010年9月17日,工信部组织召开了包括联合发文单位代表、各省市地方工信系统领导和工业设计行业代表参加的讨论会。我国企业界和设计界无不为这一具有前瞻性的产业发展政策的出台感到欢欣鼓舞。

  此前,在今年3月5日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工业设计“这一行业名称首次写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引进工业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工业设计从萌芽起步到羽翼渐丰,经过效仿、摸索的蹒跚历程,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创新意识的觉醒,工业设计逐步进入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视野。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工业设计终于迎来了发展春天。2006年3月,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了“要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工业设计”,2007年2月,温家宝总理批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多处强调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工业设计的发展。2010年对中国的工业设计界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意义。8月16日,工业设计界翘首企盼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在经过八年的酝酿后出台,工业设计的产业政策第一次从国家战略高度得到肯定。

  《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着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指导意见》从提高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措施。

  作为指导工业设计行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政策,《指导意见》突显了以鼓励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以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的思路。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这两个词语在《指导意见》中被多次提及。一方面《指导意见》注重加强工业设计的基础工作,突出以鼓励促发展的激励原则,推动工业设计的集聚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实施税收扶持,重视对工业设计人才的培养、激励和引进,提出建立工业设计评价与奖励制度,研究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另一方面,强调重视知识产权在营造工业设计市场环境、保护权利人智力成果方面所起的作用。指出要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和个人就工业设计申请专利和进行著作权登记。建立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信用公示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鼓励和支持公民及法人以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创办企业。鼓励在产品或包装等相关物品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鼓励权利人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知名设计品牌数量大量增加”的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旨在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其出台昭示着中国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时代已经到来。一系列扶持政策无疑是对中国工业设计界的极大鼓舞,中国工业设计界应把握这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迅速提升自身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成为增强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以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设计”和“中国创造”的华丽转身。

 

  《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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