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最高扶持50万起,龙江镇针对设计企业的扶持政策来咯

 2019-06-11 11:29:19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近日,顺德区龙江镇政府针对龙江镇家居设计产业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的扶持政策已出台,小编带你一览政策吧。

总  则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顺德”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顺府办发〔2018〕94 号)精神,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推动设计产业园区建设,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园区要求及认定条件
 
(一)园区认定要求:本办法所指龙江镇家居设计产业园(以下简称“设计产业园”或“园区”)是经龙江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设计服务资源,为工业设计类单位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园区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二)园区认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园区投资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在的楼宇产权清晰,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符合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2、园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道路、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齐全,规模要达到10000 平方米以上;

    3、园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服务单位,运营服务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产业园的运行与服务。
 

二、园区入驻企业扶持办法
 
企业扶持条件:

(一)登记注册地在龙江镇内,并在龙江镇依法纳税,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以家居设计、家具设计、产品设计、家具(居)材料设计与研发、家具(居)色彩设计与研发等与家具(居)设计产业链相关联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连续(不间断)租用园区内场地2 年以上(以租赁合同为准),并持续在园区内经营;

(三)租用设计产业园办公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上(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


设计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扶持内容:

 (一)鼓励设计单位入驻园区,给予装修和租金扶持。按建设面积计算(不包括公共配套空间面积),入驻单位在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办公室装修、办公设备的购置等)强度达到800 元/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400 元/平方米的装修扶持;以及在每月不超过30 元/平方米的租金(含物业管理费)范围内,按每年租金额度50%的标准给予1 年的租金扶持。

 

 (二)鼓励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和个人进驻。对入驻的设计企业,可按照以下条件进行申报扶持资金,每个申报主体只可以申报其中一项。

    1.获得德国红点至尊奖、德国IF 金奖、美国IDEA 金奖、日本GMARK 金奖、韩国GD 金奖、中国优良工业设计奖金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等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任意三个奖项的设计机构或设计大师,给予一次性10 万元扶持;

    2.世界设计类高校排名前50,国内985、211 高校设计类学院或隶属于上述高校管辖的研究所(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给予一次性50 万元扶持;

    3.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师、中国工业设计十佳推广人物、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机构,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光华龙腾中国设计业贡献奖金质或银质奖章获得者,给予一次性10 万元扶持;

    4.全球工业设计发达国家的设计机构或社会组织,如世界工业设计组织,德国、意大利、西班牙、丹麦、美国、法国、韩国、日本、澳门、台湾、香港、意大利等国家或地区的设计机构或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30万元扶持。
 

三、推动产业发展的扶持措施
 

(一)鼓励已入驻单位参加国内外知名设计赛事,对获得重要奖项的单位给予扶持,标准如下:

    国际级奖项:获得德国红点至尊奖、德国IF 设计金奖、美国IDEA 金奖、日本G-MARK 设计金奖的每个奖项给予3 万元

资助;获得德国红点产品设计奖、德国红点设计概念奖、德国IF 产品设计奖、美国IDEA 银奖、日本G-MARK 设计银奖的每个奖项给予1 万元扶持;

    国家级奖项:获得中国工业设计红星奖金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的每个奖项给予1 万元扶持;

    省级奖项: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一等奖的给予1 万元扶持。


(二)鼓励已入驻单位积极申报认定为各级工业设计中心。对企业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给予10 万元扶持,获得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给予5 万元扶持,获得佛山市工业设计中心或顺德区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3 万元扶持。

 
申报流程
 

本办法设计产业园认定及进驻企业申报扶持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报主体在当年申报期间向镇经科局及时提交完整、有效、真实的申报材料。

    (二)审核: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由镇经科局组织3 名以上有资质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三)公示: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在“龙江政务网”、“智慧龙江”APP 上公示不少于7 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按相关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程序进行审核及拨付。
 

政策有效期


2019年7月4日--2020年7月3日。

其    他

 

(一)政策解释权归龙江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所有。

    (二)政策宣讲会即将开始,敬请期待。

点击以下网址了解更多: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main.php?id=200312-4080192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2009-2019 广东工业设计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35144号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152创意工场202室  邮编: 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