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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万元资助!顺德出台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9-04-19 15:38:32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率先创建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实验区,推进“设计顺德”有关决策部署安排,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按部门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出台背景
在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和创新升级的新时代背景下,我区产业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设计对优化产品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四新”经济的作用更为凸显。区委区政府把“设计顺德”纳入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体系,专门印发实施《“设计顺德”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明确设置“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镇在行动计划实施期内安排不低于1.8亿元,推动工业设计产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引导发挥工业设计对我区经济、科技高质量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价值作用。
 
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八条,分为六个章节。
 
《办法》编制遵循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有关鼓励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总体方向,结合我区工业设计发展阶段实际和设计与制造、科技融合的要求相适应,引导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能总体满足“设计顺德”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的工业设计产业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的目标要求。

第一章 总则
 

包括目的依据、资金预算安排、管理职责、使用原则、支持对象、基础定义等六项内容。明确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区经济部门预算管理,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明确镇街资金配套扶持,强化区镇协同,并区级补助方式支持镇街在氛围营造、设计与制造对接融合活动上,作精准扶持资源投放和引导服务。
第二章 资金使用的方式、范围和标准
在资金使用方式上,主要参考学习了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的做法,采用无偿资助、发放工业设计创新券、贷款贴保贴息、租金补贴、镇街补助等5种方式,确定了7个扶持范围和12种项目类别及相应支持标准。其中,创新券不作区级层面发放,由镇实施、区补助,以因应各镇街设计创新工作发展不平衡、各地特色产业重点不同等状况,由镇街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因地施策、精准发放。
 
 
一是园区载体运营扶持,是对载体园区投资建设费实施资助,设置两种扶持方式,一种为常规性载体建设的事后奖补方式,即符合条件可纳入主题园区认定,给予运营单位200万元支持。另一种为区镇共建(共同支持)的重点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报区政府批准予以专项扶持。
 
二是产业服务平台扶持,是对平台投资建设费用按审计核定的投资额50%最高100万元资助。重大平台,由区镇共建(共同支持)并按一事一议方式报区政府批准。
 
三是创新主体能力提升扶持,着力培育和扶持设计创新主体,对应是各级设计中心、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消费品设计创新试点企业3种资助项目。分别给予国家级、省级、区级工业设计中心200、100、20万元资助;给予设计领军企业、消费品设计创新试点企业20万元资助。对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叠加其他政策的支持规定,鼓励其实施股份制改造和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上市(挂牌)的,另行按照《顺德区促进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四是产业市场对接引导扶持,由各镇因地制宜,具体设置工业设计创新券发放政策,由区作统一的最高标准和服务机构入库管理,并对镇街投入按50%最高300万元补助。
 
五是设计创新运用项目扶持,着重培育和支持以设计创新为引领的新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对应是设计制造战略伙伴合作、“设计+”模式创新、设计成果转化3种项目。按一定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六是设计融资与创业扶持,对应是对设计企业的贷款贴保贴息和入驻认定园区租金补贴2种项目。其中,年度贴保贴息最高50万元且不超过2个年度,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的贴保贴息额度作适度倾斜提高至100万元。对入驻工业设计主体园区的设计及其紧密关联企业,在每月包裹30元/平方米的租金范围内,给予年度租金补贴最高10万元且不超过3个年度的支持。
 
七是补助设计促进活动开展,对镇街开展一般性的工业设计促进活动,从区级层面给予50%最高50万元的补助,并对实行区镇共办等重大活动项目另行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主要是面向氛围营造、品牌打造、培训教育、重大活动等设计促进活动,推动营造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三章 项目认定的条件
主要是对无偿资助方式的7种项目设定了认定条件。
 
通过认定条件的具体设置,基本确定了本办法资助项目设定为“后补助”形式,同时,对载体及平台两种的重点或重大项目,设置了一事一议方式作为例外情形,使资助作适度提前,以增强政策的灵活性。
第四章 项目申报和审核
 

主要设置了申报指南的项目投放调控机制、申报基本条件、禁止申报情形、不重复申报原则、申报与受理程序、项目审核确定、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等内容。
 
其中,在项目审核确定的规定中,具体划分出竞争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规性审核三种项目审核确定的方式和具体的适用范围。
第五章 监督和绩效管理
 

具体规定了信息公开、项目合同管理、资金使用要求、合同变更与撤销、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六章 附则
 

主要规定了有关解释和要求、有效期、解释权等。
 
其中,对办法涉及的“研发费用”、“实际投资建设费用”、“审计核定”作了专门解释,以便有关评审和认定工作的开展。
主要特点
1
《办法》总体对应《“设计顺德”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作体系布局与系统设计。立足于工业设计产业的系统工程属性,从载体平台建设、主体能力建设、产业市场对接、设计创新运用、融资与创业扶持、促进活动开展与氛围营造等,搭建较系统的政策扶持体系,着力形成成体系的设计政策工具箱。
2
体现区镇共建、协同联动原则。主要在重大载体、平台、工业设计创新卷、促进活动举办(氛围营造)等环节上,按区委区政府“设计顺德”的部署要求,实行区镇共建(共办、共同支持)、协同联动的原则,形成区级统筹、区镇共担的产业推进格局。在一般常规支持方式外,对区镇共建、共担的重点发展项目专设一事一议程序,着力以重点项目、区镇两级财政(国资)资源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向“设计顺德”。
3
适度聚焦与平衡协调相结合。着重聚焦载体平台建设及产业对接,对应解决镇街设计发展不平衡及产业空间发展受限、市场体量偏小等突出短板,引导设计创新要素在全区及相关产业渗透。同时,基于构建“科技-设计-产业”的一体创新、一体发展的整体谋划,配合“科技顺德”总体布局,从受惠面的条件设置上,总体向企业设计研发一体的设计中心、设计型高企、设计科技型企业,设计领军型企业的综合创新主体倾斜。
4
注重引领和机制创新。主要基于对设计产业价值的新认识、新思维、新理念的把握,着重瞄准产业设计创新中的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培育。注重机制创新,在国内率先设立设计制造战略伙伴、“设计+”新模式新业态、率先引导发放专门的工业设计创新券等,全力导引设计全产业链创新理念和培育设计大产业市场。
 
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1
年度可供申报的项目类别和数量范围以区经济促进局发布的申报指南公布范围为准。
有关本办法的涉及5种扶持方式7个扶持范围12种项目类别,除普惠性措施外,并非全部在同一年度内全部安排,具体由区经济促进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人大批复额度内,安排有关年度扶持的有关计划项目。
 
2
贴保贴息、园区租金补贴为普惠性扶持措施,当年度实行上一年度的项目扶持申报,有关企业申报可按申报指南确定的申报时间按完整年度申报。
 
3
有关镇街的配套政策项目,由区级实行补助形式实施的,由有关企业依据镇街一级的政策,向所在镇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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