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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制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方案

 2010-08-06 10:02:07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为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珠江三角洲现场会精神,按照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纲要(2009-2015年)的通知》要求,提高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推动广州先进制造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和培育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高端发展的战略取向,坚持从发展中调整向发展中提高转变,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合、工业化和信息化相融合。依托大产业、大项目和大基地建设,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升汽车、现代装备等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发展钢铁、石化等基础工业,提升装备的国产化水平,加速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建设自主创新新高地,实施产业转移和“退二进三”战略,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将广州打造成辐射珠三角、带动全省、影响东南亚的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工作目标

  先进制造业是指在国内外市场中,具有较强量的先进性和质的先进性的制造业。所谓量的先进性,指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所谓质的先进性,是指产业的先进性、技术的先进性和管理的先进性等。因此,先进制造业不仅包括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还包括运用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改造提升的传统产业、地方特色产业等。

  本方案提出的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要完成重点发展汽车制造、船舶制造、石化、钢铁、电子信息、重型机械及成套装备、数控机床、生物、优势特色领域和生产服务业等十大任务。全力建设以船用柴油机及辅助机械设备为突破口的世界级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汽车制造及配套、船舶制造及配套、石化、数控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大力推进汽车及零部件出口、软件出口、医药出口等国家基地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形成以东部、南部、北部集聚区为核心,集聚集约的块状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

  三、具体任务及分工

  (一)汽车制造领域。

  加快发展以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为主的汽车产业集群,培育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打造1-2家产值超千亿元的特大型汽车制造企业。推进新能源汽车开发和生产,发展以汽车电子为核心的关键零部件产业,促进汽车研发、金融、租赁和会展等相关产业发展,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汽车生产、研发和出口基地之一,建设国际汽车制造基地。2012年,全市汽车产能达到180万辆。

  1. 建设东部、南部、北部三大汽车产业集群组团。在东部组团,依托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重点建设东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带;在南部组团,依托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新建合资乘用车项目、广汽集团自主品牌汽车基地,将南沙和番禺打造成为南部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和汽车物流、汽车贸易园区;在北部组团,依托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和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形成以东风日产、广汽日野建设为龙头,汽车零部件生产、汽车检测设备制造、汽车研发、汽车贸易、汽车售后服务和汽车文化协同发展的完整产业链。

  2. 加快汽车产品结构调整。

  (1)发展中高档轿车和经济型轿车产品。加快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整车及发动机扩建以及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整车扩建等项目建设。

  (2) 推进自主品牌轿车的研发与生产。实施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加强专利技术开发,力争2010年前推出首款自主品牌轿车,到2012年自主品牌汽车产量达到10万辆。

  (3) 支持汽车企业实施区域性兼并重组。加快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建设,积极推进商用车板块的资产重组、整合资源,并推出适销新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做强商用车产业。

  (4) 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开发生产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燃料电池车、替代燃料车等燃烧效率高、排放清洁的新能源车。

  3. 加快广州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推进花都区、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番禺区、增城市等5个分基地发展,2012年整车及零部件出口达到15亿美元。

  4. 培育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辐射带动珠三角地区汽车产业升级。增强我市零部件综合配套能力,促进汽车模具、电气系统集成等汽车零部件高端产品的本地化,重点发展二、三级零部件配套产品。形成黄埔、花都、番禺、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从化、增城等零部件供应配套的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广州汽车产业向珠三角辐射。培育发展佛山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以广佛两地为中心打造辐射珠三角的汽车制造业集群。

  5. 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学院、广州汽车工业协会等,加强国际合作,整合和配备相关研发、检测资源,实现对汽车行业包括认证检测、研究开发、标准制定、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内容的“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国资委、环保局、规划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广州汽车工业行业协会配合。

  (二)船舶制造业领域。

  提高造船能力和技术水平,打造造、修、配一体化的产业格局,不断拓展延伸产业链,发展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等船舶关键配套装备,打造具有现代化技术水平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力争2012年造船能力达到500万吨。

  6. 推动广州龙穴造船基地项目建设。2012年,将龙穴岛建成具有年产500万吨造船能力的国家级现代化造船基地之一。

  7. 扩大集装箱船、成品油轮、化学品船等造船能力建设。结合龙穴岛造船基地的扩建,推进广船国际、文冲船厂、黄埔船厂等造修船基地的搬迁,实现造修船产业的集群发展。

  8. 大力推进广州重大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努力打造国家级的重大装备产业基地,在建设中船大岗船舶配套产业园,形成年产船用低速柴油机1000万匹马力、船用低速柴油机曲轴400根、大功率船用中速柴油机1000台及柴油机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其他船舶配套产品生产基地的同时,发展大型、重型装备,重点推进核发电装备、风力发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配套建设研发、检测、热气供、物流等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对泛珠三角起带动作用的大型、重型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

  9. 加快海洋工程装备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支持中船集团南沙造船基地、大岗船舶配套产业园规划建设海洋工程装备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外经贸局、国资委、环保局、规划局、质监局、广东南沙航道局、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广州供电局,番禺区、南沙区政府配合。

  (三)石化领域。

  在保持广州市石化产业现有优势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产业布局优化、规模扩张和结构升级。重点推进东部石油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南沙临港石化基地两大集群建设。调整、改造和优化以炼油乙烯为代表的石化龙头产业,强化石化产品深加工产业,打造较为完整的现代石油化工产业链,大力发展有机化工原料及其衍生物、精细化工、新材料化工和日用化工产品,形成与汽车、电子、家电、轻纺等优势产业配套性强的现代石油化工产业体系。

  10. 完善东部石化产业基地。重点对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炼油系统进行改造,支持广石化乙烯装置改扩建,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的石油化工深加工产品装置。发展纯碱及新材料、精细化工等绿色化工产品。依托重点高科技企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和高性能碳素纤维材料等产业,建立完善的环保新材料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形成完整的新材料产业链。

  11. 建设南沙临港石化基地,重点建设三民岛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作为广州市十大“退二”产业基地之一,承接部分化工企业的搬迁改造,主要发展满足电子、家电、机械、汽车等优势产业需求的合成材料、工程塑料和精细化工产品以及部分市场条件好、原料易于采购的石化深加工产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科技局、国土房管局、外经贸局、国资委、环保局、规划局、质监局,各有关区政府配合。

  (四)电子信息领域。

  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集群。大力开展无线通信设备、集成电路、金融电子设备、半导体光电器件、平板显示元器件、数字家庭相关产品的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产业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整体竞争力,全面推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12、支持数字化通信及移动通信设备研制与产业化。进一步推进通信基站和基站控制器设备的制造;发展下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射频覆盖系统,扩大3G移动通信相关集群系统及终端产品产能。

  13、推进集成电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集成电路、射频芯片生产线建设,发展RFID相关产品、移动电子产品以及多媒体移动终端产品等。

  14、推动半导体光电产业发展。推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建设国家照明示范城市和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推进平板显示产业项目,加快推动LG液晶模组及配套产业项目,建设一批液晶模组生产线,扩大平板显示元器件产能。

  15、推进应用电子技术及产品发展。大力发展汽车、船舶电子技术及产品,扩大金融电子设备及系统制造,发展高性能计算机硬件及嵌入式产品、环保电子以及医疗电子产品等。

  16、建设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大力推进数字家庭设备、数字家庭终端产品研制与产业化。

  17、建设广州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18. 推进知识密集型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中新知识城,以发展知识经济产业为先导,建成具有集聚知识型高端产业、吸引高端人才、提供高端服务与建设高品质生产工作环境“四高”的综合性园区,加速知识型电子信息产业集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国资委、广电局、质监局、信息办,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萝岗区)、番禺区政府配合。

  (五)钢铁领域。

  抓好广州钢铁制造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汽车和造船用钢、不锈钢、碳钢、特种钢等领域的精品钢材。

  19. 推进广州钢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精冷轧钢板和深加工产业及集装箱板等热轧钢板,支持广钢集团珠江钢铁公司在发挥和挖掘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实施品种多元化和规模化,打造薄规格热轧板、耐候钢、高强钢、硅钢、中厚板的精品钢铁生产基地。加快广州JFE冷轧钢板项目建设,2012年形成180万吨冷轧钢板生产能力。推进精密不锈钢冷轧技术改造。同时,结合湛江钢厂建设,扩大南沙冷轧钢板生产能力,并适当发展其他钢材产品,形成钢铁产业集群。

  20. 加快再生有色合金项目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再生有色合金项目建设,2012年形成年产15万吨再生有色合金产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国资委、质监局,南沙区、增城市政府配合。

  (六)重型机械及成套装备领域。

  大力发展重型机械及成套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船舶、发电和输配电、城市垃圾处理、包装机械、重型机械装备、军事通信、货币自助、楼宇、包装等十大成套设备。开发系列断面掘进机械成套装备,发展地铁车辆、建筑机械、垃圾焚烧炉等成套设备。发展百万千瓦级核电设备、重型燃气轮机、超临界火电机组、空冷机组、各种发电机励磁装备、大型抽水蓄能电站等新型发电设备生产。整体提升我市重型机械装备领域的行业竞争力,建成生产规模居于全国前列的重型机械生产研发基地。

  21. 大力建设广州南沙重型机械装备基地。加快推进东方电气出口基地三期、广重搬迁、海瑞克盾构机等项目。

  22.大力发展高中低压系列输配电成套设备,以及以核发电设备为重点的发电成套装备,加快发展风电设备。加快建设输变电重大装备制造基地,积极引入行业内与之相配套的上下游企业,打造我市新的输变电及发电装备重要生产基地。依托重点龙头企业,建成全国最大输变电及发电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

  23. 扩大电梯生产并从生产拓展到服务领域。形成客、货、扶三梯并举发展的产业集群。2012年实现年产4.5万台生产能力。

  24. 加快发展立体停车设备、地铁屏蔽门、各种车载空调等成套装备领域新产品。争取到2012年形成年产1.1万个立体停车设备生产能力,广州地铁机车配套系统(如地铁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信号系统、安全预警系统以及自动售检票系统)生产本地化。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外经贸局、国资委、环保局、规划局、质监局,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七)数控机床领域。

  重点发展高附加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控制系统,建设全国数控系统和数控机床生产研发服务中心,迅速扩大数控机床生产规模;开拓数控激光机床生产装备新领域,建设面向全行业、全社会的数控激光加工服务中心;发展改造机床业,提高广州在用机床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25. 发展高档次、多功能数控机床、车削中心、复合加工中心等。加强数控功能部件开发研究,重点发展A/C摆动主轴、高速换刀单元、高速电主轴、数控回转工作台等关键技术,提升数控机床的整机技术水平。2012年形成年产数控系统8.8万套,伺服电机40万台的产能。

  26. 创建服务全行业的数控激光中心。以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激光卷弯机等数控激光高科技产品为重点,力争2012年在大型数控多功能激光加工机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功率工业激光器及先进的材料分析检测设备方面取得突破,成为广州装备制造业水平的标志之一。

  27. 建造华南地区的数控系统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重点数控企业的工程研发中心为依托,引进消化吸收适用技术,加强自主开发。重点引进国际领先技术,发展高档数控系统。

  28. 加快番禺数控机床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外经贸局、国资委,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广州机床工具行业协会配合。

  (八)生物领域。

  加快推进广州生物产业基地建设。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开发和应用为核心,加快发展以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创新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材料、医疗设备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以生物育种、畜禽生物疫苗、海洋生物等为代表的生物农业,以生物基材料、微生物制造等为主的生物制造业。

  29.加快推进广州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包括广州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广州国际生物岛和扩展区、白云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番禺生物产业园、花都赤坭金大基因工业园、南沙生物产业园等项目,以中医药现代化和功能基因研究为重点内容,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生物医药研究与开发基地。

  30.建设重离子治癌装置生产基地。力争2012年在广州实现治癌产业化。

  31.推进中药生产现代化GMP二期建设工程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科技局、国土房管局、外经贸局、国资委、环保局、质监局,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九)优势特色领域。

  运用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改造提升优势特色制造业,实现优势进一步提升,规模进一步扩大,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模式,促进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品牌工程,推动轻工、建材、纺织、造纸等优势传统制造业的集聚与转移。

  32. 整合提升摩托车产业。鼓励引导和扶持摩托车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建省、国家级技术中心,应用高新科技,创建国家乃至国际品牌,提升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3. 加大服装设计与材料研发力度。在逐步关停印染、制革、毛皮加工等传统重污染制造业的同时,加强产品的前期设计和后期品牌推广,占领高端市场和特色客户,重新焕发“岭南衣”的新竞争优势。

  34. 做强做大工业名牌产品。加强技术开发,运用先进制造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强钢琴、体育器材、智能家电、仪器、饮料等产品的竞争力。

  35. 推进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高速插秧机及层叠式行车喂料蛋鸡饲养成套自动化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加快农机系列化,扩大农业机械生产能力,建设全国重要的农业机械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外经贸局、农业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和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十)生产服务业。

  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依托广州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知识型生产服务业聚集发展,将广州打造成为区域性生产服务业中心,加快推动广州乃至珠三角先进制造业转变发展方式。

  36. 重点推进汽车、石化、装备和钢铁“四大产业物流基地”建设。为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重型装备、物流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钢材结构件提供采购、仓储、配送、运输、包装、加工等一体化、全方位物流服务。

  37. 加快汽车服务业的布局与建设。建成集汽车贸易营销、汽车及零部件专业市场、汽车二手车销售及汽车租赁、汽车物流、维修和配件服务、汽车文化及展览、汽车金融与保险、教学培训等于一体、华南及泛珠三角最大的汽车服务业基地。

  38. 建设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为制造业提供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支持塑料、金属材料、钢材、石化等交易平台以及大型批发市场建立原材料采购、代购、仓储配送合作机制,降低制造业原材料成本。

  39.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大力培育本地优势制造业企业成为区域性总部。鼓励国内外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投资与决策中心、财务中心、物流中心和营销中心等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特别注重引进中央制造企业在广州设立具有总部性质的机构。

  40. 优化中小制造企业融资服务。引导有实力的担保机构与区、县级市合作设立区域性分支担保机构。积极探索依托产权交易平台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合协会共同争取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41. 提升工业设计机构服务水平。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机械、电子、电器等制造业领域的最新工业设计信息及成果。利用科技服务平台为工业企业提供研发服务。组织引导工业设计机构和制造业企业对接,提供系统设计服务,提高工业产品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外经贸局、农业局、质监局和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建立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及各重点企业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及时听取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先进制造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广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

  2.建立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以及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措施,将工作方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责任单位须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每半年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上报。

  (二)加强政策保障。

  1.加强产业规划引导。根据全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纲要,制订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强化区县产业分类指导,完善产业布局,突出花都、番禺、萝岗、南沙区和从化市、增城市等先进制造业重点区域,促进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

  2. 推进广佛同城化和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广佛产业经济协调发展。逐步提高汽车、石化、电子信息、造船、机械装备等核心产业对佛山的辐射带动能力。强化广佛同城化效应,充分利用两市现有的产业基础优势,加强两市产业配套协作,实现两地错位发展,共同打造轻重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形成若干联系紧密、相互配套、带动力强的制造业集群,联合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延伸广州重点产业链条。

  3. 推进产业劳动力双转移。按照《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在引导列入市区产业“退二进三”企业进入10个承接“退二”产业基地集聚发展的同时,推进150家企业向市外有序转移。加快广州(梅州)、广州(阳江)、广州(湛江)等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合作共建。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力培训体系。

  4.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现有市财政投入的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重点产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中的重点行业倾斜。加强对拥有核心技术、具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企业的培育,扶持广州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产品进入我市重点工程项目。

  5.鼓励我市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做强做大,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模式,实施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推动银企合作,促进信贷融资;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改制和上市融资;努力探索和搭建创新企业投融资的新途径。

  6.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专利转化成标准,发挥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的优势,建立科研、标准和产业化发展的转化平台,全面提高我市先进制造业的影响力。

  7.加快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队伍。积极制定和创造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和环境,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适应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支持各层次产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加快培养和打造一批符合产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筹划阶段(2008.9-2009.6)。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方案和计划;积极争取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配套资金;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对广州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意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6-2009.12)

  成立广州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责任部门细化制定本部门的推进方案;召开全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会议;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参与产业建设;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媒体报道、召开先进制造业促进会等大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制造业发展环境。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0.1-2012.12)

  完善先进制造业基地配套环境,推动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先进制造业基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组织招商引资,完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机制,发挥市财政相关专项资金作用,集中力量投向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先导产业;推进区域合作,实施“退二进三”战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对获得优秀的项目和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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