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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大赛工作方案》

 2010-05-28 10:40:48  来源: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次浏览

  根据《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要求,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广东省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大赛,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大赛。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立足先行先试,遵循“政府主导与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省级竞赛与基层联动相结合、竞赛与培训学习相结合、表彰先进与树立榜样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和评价技能人才和工业设计人才,为我市由“中山制造”向“中山创造”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大赛,充分展示我市技能人才和工业设计师风采,及时发现、选拔和培养技能人才,并充分发挥技能人才的示范效应,引导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提高技艺,勇于创新,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的工作要求,全市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大赛活动分三阶段实施。

  ㈠宣传启动阶段(2010年3-5月)

  1、印发大赛方案。下发2010年全市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大赛方案,明确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竞赛方式、竞赛标准及表彰奖励办法等。各镇区各行业要结合实际,相应制定本行业的竞赛实施方案。

  2、做好宣传发动。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广泛动员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参加,形成全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大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社会氛围。二是召开筹备会议,对开展竞赛活动作出统一部署。

  3、举办启动仪式。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和工业设计大赛启动仪式已于3月19日举办,省领导对竞赛工作作了总动员、总部署。市大赛组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10月)

  1、职业技能竞赛。本市各类企业单位职工和院校师生,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到指定地点报名。大赛分初赛、选拔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1)初赛。初赛由参赛单位或行业制定计划自行组织。按照确定的竞赛工种,在初赛优胜者中挑选组成代表队,参加市级选拔赛。

  (2)选拔赛。在各行业初赛基础上,完成市级技能大赛选拔赛。按照省级技能竞赛的工种项目,组成市级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

  (3)决赛。10月中旬,组织好在我市举行的“灯具制作”全省决赛。

  2、工业设计大赛。参加工业设计大赛的企业、设计师、院校师生,按《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报名参赛,具体安排见附件。报名及参赛作品(副本)同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㈢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1月初)

  10月30日前,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形成竞赛工作总结,报省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拟写大赛工作报告及表彰方案,报市政府审核批准。11月初,市政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表彰奖励

  (一)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优胜者,给予以下表彰奖励:

  1、授予荣誉称号。参加市级选拔赛获得前3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中山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各项竞赛前8名的优秀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颁发资格证书。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举办竞赛的省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证书核发权限,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3、晋升职业资格。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以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4、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裁判员,由省竞赛组委会分别授予“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工作者”和“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优秀裁判员”;对组织竞赛措施得力,开展竞赛工作突出的单位,由省竞赛组委会授予“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参加省级竞赛或市级选拔赛的优胜者,由省(市)政府发给一次性奖金。我市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给予相应奖励。

  (二)对参加工业设计大赛优胜者,给予以下表彰奖励:

  1、对获省奖励的参赛单位和个人,由省大赛组委会分别颁发“省长杯”奖杯、证书、奖金,并按规定晋升工业设计师类相应职业资格和相应荣誉。

  2、对未获省奖励的参赛作品,由市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优胜奖。对获省、市优胜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中山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获奖作品成功与我市企业对接,实施成果孵化和产业化的,可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另定)。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竞赛的重要性,将其纳入2010年度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实施,抓出实效。一是成立大赛组委会。市政府成立中山市职业技能和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指导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别为两项大赛主办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为协办单位。组委会下设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和工业设计大赛办公室,分别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区及有关部门按照竞赛规程和竞赛标准做好两项大赛组织实施和各项赛务工作。各行业也要组建相应的机构和办公室,统筹开展各项大赛活动。二是成立裁判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聘请职业技能鉴定和专家、高级考评员、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竞赛裁判委员会,负责市级技能竞赛裁判工作;聘请工业设计专家组成工业设计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市工业设计大赛评审工作,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各行业要组建相应的竞赛裁判机构,负责本行业竞赛裁判工作。

  ㈡筹集大赛经费。各行业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场地、设备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的原则,采取“政府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广告筹集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各项大赛活动顺利进行。市财政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拨付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大赛及表彰奖励活动。

  ㈢抓好组织落实。各行业、企业、学校要通过深入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活动,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技能竞赛初赛,同时要广泛发动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学生和有志于创新设计的人才,积极参加工业设计大赛。此次竞赛活动,涉及省级职业(工种)28个,为竞赛必选项目;涉及工业设计命题项目12个,为鼓励采用项目。由于竞赛项目多,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在保证完成必选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一些通用性强、覆盖面广,技术较先进的项目(工种),作为市级一类竞赛或省级二类竞赛项目。

  ㈣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赛的目的和意义,介绍大赛内容和时间安排,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大力宣传各项竞赛的进展情况,尤其是要宣传创新人才、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使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忠、胡继贤,联系电话:88882363、8830434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荣添,联系电话:88329004

电话:(020)83396560、(020)83197681 传真: (020)83197681 E-Mail: gdida@163.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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