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广东工业设计网“专利/法律”栏目 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开通,此栏目为大众提供了一个直接与专业律师交流的平台。本站将每月安排各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在此栏目中与大众进行实时互动交流。

罗兰 问: 朋友何某开发了一种空气净化方面的创新技术方案,想对其进行专利申请,不过现在还没有做出模型。请问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一定要先做出模型或样品吗?(2010-02-07 08:50:58)

律师解答: 有了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构思,且技术方案完整、清楚,就可以申请专利,没有必要非得制作出样品来。申请专利只需提交规范的专利申请文件,不需要提供样品、模型或产品。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专利审查员为便于理解发明创造,可能会让申请人提交样品或模型,涉及微生物的发明要求作菌种保藏,这些则属于专利申请中的特例。

李根生 问: 授予专利权后,每年还应缴纳专利费吗?(2010-01-07 10:24:56)

律师解答: 一项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要想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每年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在与申请日对应的日期之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否则,专利局将视为其主动放弃已取得的专利权。如此一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无偿使用其发明创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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